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7-09-21 13:31:03 作者: 来源:培训部 点击量: |
各职能部室、二级学院: 伴随着人社部最新发布国家最新职业资格目录,国家职业指导师及国家心理咨询师等一些原有的国字头职业资格证书随着国家“小政府,大市场”职业资格认定的发展方向,将逐步退出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行列,逐步纳入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如何开展认定尚不清晰。因此,2017年11月18日在国家层面进行的这两个职业工种的统考将成为最后一批证书获取人员,原有证书含金量倍增。 十几年来,我部长期致力于部分国家新职业工种的培训及鉴定组织工作,为各高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培训了大量的职业指导人才,培训质量及鉴定考核过关率高,得到大家的广泛认可。为此,经请示学校领导同意,配合当前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加大就业指导师资力量,提升学校整体就业指导能力水平,拟面向学校学生管理队伍、专兼职教师等自愿参加国家职业指导师项目的培训鉴定工作开设绿色通道,提供考培服务,享有本校教师专属成本价格(电话详询)。同时,为有意愿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的教师通过我部报名端口代为组织报名提供服务。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国家职业指导师 服务项目:1、培训3天,考前辅导1天 2、报名、审材料 3、提供统考教材1套 4、参加国家统考鉴定 二、国家心理咨询师 服务项目:1、报名、审材料 2、提供统考教材1套 3、组织参加国家统考鉴定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1)如院部统一组织,可集中填写报名回执发送至指定邮箱。 (2)如自己报名,可单独填写回执发送至指定邮箱 2、报考详询电话(培训部鉴定培训服务办公室)0531-85069677 85890127 3、报名截止时间:因省鉴定考试中心报名端口关闭时间为9月22日下午5点,所以我部报名截止时间为22日下午2点前。 4、可按回执要求先报名,录入报名系统后,下周再组织相应提交的材料审验。 5、考试鉴定时间为:2017年11月18日 培训部 2017年9月21日 报名方式: 请将填写好的《报名回执》和个人电子版的照片发至报名邮箱:5157408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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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党群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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